照 顧 者 的 職 責
照顧嬰幼兒是一份神聖的工作,其最主要的任務是維持嬰幼兒的安全和滿足其身心發展需求,所以照顧者肩負保護與教導等類似媽媽角色的職責。
在職責的認知上,則包含維護小孩安全、健康照護和認知教導三部分。
1.維護孩子的安全:注重生活和環境安全,避免嬰幼兒受傷。
2.重視孩子的健康:給予足夠的營養、運動和睡眠。
3.常規訓練:從日常生活中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。
4.注重孩子的照護及衛生:提供孩子身體清潔衛生和合乎人性的照顧。
5.啟發孩子的發展:依照嬰幼兒年齡,給予適齡適性的發展引導。
6.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:給予足夠的愛、尊重和安全感。
7.維護孩子的權益:嬰幼兒的預防注射、健康檢查、兒童權。
8.維持孩子與其父母間的親密關係:和嬰幼兒父母維持良好正向互動溝通。
如 何 訓 練 嬰 兒 的 良 好 習 慣
嬰幼兒時期的環境和訓練對嬰兒身心的發育有重大的影響,在這時期應該注意下列各項: | |
1~2個月: | 不可使嬰兒養成陪睡或被抱的習慣 |
2~3個月: | 不可使嬰兒養成穿的太厚的習慣,須努力辨別嬰兒哭啼的聲音 |
3~4個月: | 不要經常逗弄嬰兒,讓他逐漸養成自行嬉戲的習慣 |
4~5個月: | 儘量避免揹嬰兒 |
5~6個月: | 讓嬰兒聽悅音樂,培養其情緒發育 |
6~7個月: | 對嬰兒講話須用正確語言 |
7~8個月: | 避免嬰兒將周圍小東西抓起放入口中 |
8~9個月: | 開始訓練嬰兒養成大小便的習慣 |
9~11個月: | 須使嬰兒完全斷離母乳 |
11~12個月: | 有些嬰兒喜歡用左手,可用自然的方法使他改用右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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